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晋教科函〔2020〕12号)及 《山西师范大学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晋师校字〔2021〕23号)要求,结合学院岗位需求实际,现就2021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类型
1.专业型科研助理岗位:主要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等工作。
2.财务型科研助理岗位:主要为学院科研经费全过程管理提供专业化服务等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2.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道德操守,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专业要求:历史学。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等科研项目以及省级以上科研平台负责人负责招聘。
四、招聘人数
3人
五、岗位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等参照《山西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但不得低于本地就业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可联系洽谈。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45728290@qq.com进行报名。
联系电话:0357—2051511
联系人: 魏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