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垣曲中学和中条中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结构,提升教师素质,解决教师不足,促进我县教育教学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公开引进教育优秀人才24人。
一、招聘岗位(24名)
科目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生物 |
历史 |
化学 |
政治 |
体育 |
数量 |
5 |
1 |
1 |
1 |
5 |
4 |
6 |
1 |
二、招聘对象
年龄在30岁以下的应往届优秀硕士毕业生符合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
④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⑥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引进办法
本次优秀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15年4月8日至4月10日)
2015年4月8日起,在垣曲县人民政府网站、垣曲电视台和县委、县政府门口等处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至4月15日。
2、报名地点: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的应往届优秀硕士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照片6张;应届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学校出具的证明、电子学籍注册备案表、照片6张。并据实填写《垣曲县公开引进教育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报名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共同审核并签署意见。
报名者所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垣曲县纪检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及相应教师评委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1、考核办法及内容
(1)理论测试(占总成绩的30%)
测试内容:学科知识考试。实行“教什么考什么”。以现行普通高中相应学科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卷面总分为100分。
测试办法:由垣曲县公开招聘领导组,按照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的办法进行。
(2)讲课(占总成绩的70%)
讲课内容:现行高中必修教材相应学科的内容。
讲课方式及要求:以面对学生的方式向评委展示一节完整的课,讲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讲课计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对应聘者的讲课,采取当场评分,当场亮分,随即公布。讲课成绩满分100分。
讲课分文科和理科两个评委组,每组7人,文科组负责“语文、英语、政治、历史”,理科组负责“数学、化学、生物、体育”;
2、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理论测试×30%+讲课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综合成绩,按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执行,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确定正式引进人员在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确定的正式引进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计划列入垣曲县事业编制,一律实行聘用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按《聘用通知书》到人社、编办、财政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办理合同鉴证,确立人事关系。
凡被正式纳入教师编制的应聘人员,必须在垣曲中学、中条中学工作8年以上。否则,不予办理任何调动手续,不得提取本人档案。
本公告由垣曲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垣曲县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5年4月7日